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令第61号公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提出的新要求,以“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抓手,通过四大变革重塑城建档案管理底层逻辑,致力将城建档案资源打造成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底座,为推动城建档案工作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制度基石。
重塑制度设计,推行城建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
《规定》明确,建立从工程前期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责任链条,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
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将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工程档案编制费用予以保障,确保归档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在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阶段,明确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履行告知责任、城建档案机构提供咨询培训等,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在工程建设阶段,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细化档案编制、归档、移交要求;在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要件之一,把关到位。同时,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应用机制,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并从严追责。
通过一系列责任边界的刚性升级,构建完备的城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从制度层面破解“重建设、轻归档”的顽疾,为全面推进城建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基础。
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城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数字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城建档案管理正经历从传统管理方式向全流程数字化的深刻变革。《规定》将“提升城建档案信息化水平”写入立法目的第一条,且单独设立“信息化建设”章节,档案形态从传统纸质档案为主,转变为电子档案与传统档案并重,确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等法律效力;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档案数字形态应当移交,从法律层面进一步鼓励和加强了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强调城建档案管理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协同和数据共享,促进数字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明确“异质、异地多套备份”要求,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关键数据备份保障。其根本目的就是适应数字中国发展战略,提升城建档案治理效能,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推动城建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2024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以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城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方法路径。如通过搭建城建档案一体化平台,在工程档案归集上推行“四个一”(工程信息一键获取、工程项目一码统管、过程文件一键上传、工程档案一键落图)管理机制,集成打造“济南市城建档案一张图”,构建“省内异地备份+省外异地容灾+实时动态监测”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实现了全市城建档案“收、管、存、用”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闭环管理,为城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深化模式转变,打造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底座新路径
《规定》改变档案编制、移交接收模式,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立卷,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机构移交工程档案,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鼓励城建档案机构通过接受捐献、购买等方式收集记录城市建设发展历史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档案,丰富城建档案资源建设;针对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工程,优化工程档案验收节点,创新提出分阶段验收、分阶段移交的工作模式转变,化解重大基础设施档案进馆难的矛盾;实施“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推进城建档案数字资源建设。
这一系列模式转变的实质就是大力推进城建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不断丰富城建档案数字资源,全力打造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底座,为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字支撑。2024年起,济南市通过政策引导、平台建设、流程优化、机制创新等措施,率先在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上推行分阶段验收改革,实施建设工程档案“2+N+N”三段式验收,形成“实体完工—档案验收—同步归档”的闭环管理,实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即归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推动档案价值迭变,从“沉睡案卷”到“智慧大脑”,服务城市治理现代化
利用是城建档案工作的价值体现。《规定》要求城建档案机构积极开发利用馆藏城建档案,为城市规划、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防灾减灾救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提供支撑;明确城建档案应依法向社会开放,鼓励编研开发和场景化融合服务,城建档案从“工程附属品”提升至城市治理核心资产的战略高度。城建档案机构的角色从过去“重保管、轻利用”的被动保管单位,转变成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的基础底座、数据大脑,这就要求各级城建档案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馆藏,深挖档案价值,赋能城市发展。
2023年以来,济南市积极创新档案“场景式”融合服务,整合全市城建档案资源,构建“数据共享+资源治理+多元应用”的城建档案利用机制,建设城建档案资源中心和网上服务中心,形成基于空间位置的“城建档案一张图”,建立场景化专题图,通过深化“无证速查”“线上秒查”以及预约查档等服务,每年为城市规划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装饰装修等无偿提供电子档案、综合管线数据。围绕馆藏红色建筑档案深度挖掘档案背后的故事,制作《卷帙中的丰碑》《纪念塔》《解放阁》等专题短视频,生动记录城市变迁,实现了城建档案利用价值的升华。
新政东风催奋进,善治聚力启新程。《规定》吸收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制度规范的成果以及实践探索经验,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符合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城建档案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强大动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城建档案事业新篇章,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贡献档案力量。
(作者单位系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