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记者安垚)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7月3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上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自7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明确,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网约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新业态劳动者全面纳入缴存范围。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提出,借款人家庭办理一手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办理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借款人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前款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30%(不含商转公贷款),即一手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二手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符合青年人才等额度上浮政策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人家庭购房正常还贷1个月以上,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的,可每月提取一次。未办理委托按月提取,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的,可每年提取一次。缴存人家庭办理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的,每月提取额为上一期正常还贷额,累计可提取额不超过剩余贷款本息之和。
此外,在缴存人申请租房提取方面,《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实际汇缴额,且不超过近12个月的实际汇缴额。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的,提取额不超过本月实际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