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近日发布,明确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项目补助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申请和拨付流程、监督管理办法等事项。
据了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项目是指为加大历史风貌建筑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而开展的传统工艺维修、安全查勘项目。办法要求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将项目划分为传统工艺维修、安全查勘两类,传统工艺维修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在管理分工上,办法构建了市、区协同机制。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项目论证、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采购组织及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市级财政部门承担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职责;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辖区项目受理审核、安全查勘组织及配合监督审计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
在管理流程上,办法明确了项目库管理制度。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发布传统工艺维修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受理上一年度完工项目的申请。历史风貌建筑的维修责任人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经区级初审、市级评审论证后,项目将纳入年度补助项目库。
为保障资金安全,天津市将强化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采取停止拨款、收回资金等处置措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