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审核 两榜公示 江西规范公租房配租管理
中国建设报| 2026-01-27 09:22:10

近日,《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公租房管理,保障分配公平公正。

在保障对象与标准方面,办法明确,公租房供应重点覆盖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群体、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实物保障面积标准将根据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财政承受能力及保障家庭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80平方米。

申请受理环节,办法要求市、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受理机制,全面推行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受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申请家庭仅限承租一套公租房,且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拥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无本地城镇户籍但在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同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收入、财产符合本地相关规定标准。

资格审核与分配方面,办法确立“两级审核、两榜公示”制度: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展资格初核并进行一榜公示,再由市、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复核并进行二榜公示。若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含直管、自管公房),需按规定腾退,由公房所有权人(含受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或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回。此外,市、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的公租房分配,原则上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确保分配过程透明可追溯。

租后管理环节,办法提出,承租家庭无共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赁合同期满需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到期前3个月向原申请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可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得续租,需主动退出;若承租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租房。同时明确,承租人严禁转借、转租、出售所承租公租房或改变其使用用途。

精彩推荐
张健工商资本下乡不能偏离 改善社会资本进入的基础环境
05-19
复制一批特斯拉项目 让“特斯拉速度”成为“上海速度”常态
05-18
猪肉价格真的降了 下半年逐步达到正常的水准是有可能的
05-11
大众公布在华销量 推进产品攻势 提供多样化、年轻化的选择
04-20
高江涛掌权斯威汽车 推出“预售抢购模式”及“两级火箭渠道模式”
04-20
美国消费数据创历史最糟纪录 未来股市可能会大幅下跌
04-17
热点推荐
五六天后:科学减脂 专业营养师团队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06-08
谜茵焕肤精华:开启非入侵式医美级护肤体验
06-08
草本与咖啡的结合——品晟咖啡强势登场
06-08
艾德证券港股打新京东|大有机会博10%的收益,来不来?
06-08
福鼎白牡丹对女人的具体好处有哪些?
06-08
TMALL@HOME 天猫家居生活展亮相上海K11,用脑洞致敬生活!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