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记者门庭婷)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12月1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的通知。
通知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后,符合变更条件的,可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重新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据了解,申请变更时公积金贷款正常,无欠缴和逾期贷款。此业务办理当月须正常还款,业务办理后次月生效。公积金贷款存续期内仅限申请一次。